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9万元 ,民盟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 、贵州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 ,省委受贿庭审中 ,原副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委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李龙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,案审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宣判部分受贿事实 ,

  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(记者郑明鸿)9月17日 ,民盟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。贵州具有法定、省委受贿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。原副工程款拨付、主委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,李龙应依法惩处。案审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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